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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凌霄想起自己上高中那会,好像也挺死装的,明明喜欢明玺,却要装作对他一点也不感兴趣,威胁他,欺负他,用这样笨拙的方式吸引他的主意。
真少女啊,一晃居然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
夏凌霄正感慨着,坐在对面装大人的明玺忽然开口:“那你以前觉得我是什么样?”
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在少女时期的夏凌霄看来,明玺漂亮,聪明,很爱干净,很会照顾人,虽然嘴巴坏一点,但从不说脏话,对待长辈永远温驯有礼,对待小孩子和小动物也是非常的善良。
夏凌霄回忆起年少时的丈夫,画面总是散发着温暖的光晕。
可她没办法如实回答。
十七岁的明玺喜欢别的女生,还很讨厌她。
就算是二十七岁,夏凌霄也不想承认自己曾经单方面暗恋明玺两年之久。
何况那时候的明玺还喜欢别人。
哼。
“以前,有点记不清了。”夏凌霄必须承认,自己现在也很死装:“就那样呗。”
“所以你去做摄影师是因为记性太差没考上大学?”明玺冷笑一声:“早知道不给你补课了,浪费我时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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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这是一场没有新手指引的游……
“喂,谁跟你说做摄影师不用上大学?哪里来的刻板印象?”夏凌霄睁大眼睛说:“我可是北电毕业的,一本好不好。”
夏凌霄不仅考上大学了,还考上了北京的一本大学。明玺真挺意外的,因为夏凌霄是典型的“有点小聪明却不把心思用在正地方”,嘴上立誓要头悬梁锥刺股,和明恒一样考政法大学,将来成为一名律师,实际上一点学习的苦都不肯吃,人家寒窗苦读的时候,她总是载歌载舞玩得乐不思蜀,甚至到了高二下学期的冲刺阶段,还在那里点灯熬油的画什么同人漫画。
哪怕已经时隔两个月,想到她为了参加iket一个人偷跑去东京,明玺还是气不打一处来。
“你干嘛用这种眼神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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