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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天啊,天啊,天啊……这简直是他最害怕看到的场景。他没有钱,全靠这个粗俗的老头和他的女儿,才有了今天的一切。他吃他们的,用他们的,穿他们的,住他们的,却始终为他们感到丢脸没办法不感到丢脸这老头居然穿着亮紫色的羊毛袜子,上面还有洋红色的星星图案。他是故意的吗?明知道女婿住在一家金碧辉煌的大酒店里,还穿成这样进来;跟他的女儿一模一样,明知道他要去一所历史悠久的大学演讲,还穿着邋遢的围裙接送他,逢人便说自己是伊万诺夫的妻子,弄得学生都用古怪的眼神瞧他。
“刚才说到哪儿了?哦,你的小说!”天啊,这老头几乎是扯着嗓门在喊,大厅里已经有人转头看他们了,“我一直想知道,上个月你写的那篇短篇小说,男主人公的妻子为什么不爱他?”
伊万诺夫沙哑地说:“那不是重点……”
“可我就好奇这个。”
一位头戴黑帽、身材高挑的女士从旁边经过,蓝眼睛冷冷地看了他们一眼,竖起一根手指放在自己唇上,示意他们小声说话。
伊万诺夫脸一下子涨得通红。岳父却没有注意到他的窘迫,在他看来,男人不管做什么事,动静都应该“大”,越“大”越好。而且,到了他这个年纪,动静“大”也说明身体健康,充满活力。没人会喜欢娘们儿唧唧的男人。女婿什么都好,就是太文雅了一些。不过他是个作家,倒是可以理解。
伊万诺夫却不认为这样的“大”是一种美德,虽然他平时也追求大码尺寸,但显然不是这样的“大”。他垂着脑袋,整个人被羞耻的浪潮淹没了,说不出话来。岳父却还在催促他回答男主人公妻子的情感问题。
妻子为什么不爱男主人公?能有什么为什么,当然是因为男主人公相貌丑陋,身材矮胖,举止粗俗。那篇小说的重点,也不是他们俩为什么不相爱,而是男主人公因为一时激愤想跟妻子的情人单挑决斗,然后又因为贪生怕死而临阵逃脱。②读者都说他这篇小说相当幽默地讽刺了当时的社会现象,形象生动地刻画了女人爱慕虚荣、男人死要面子的模样。他为此非常沾沾自喜。这个老东西却一直在问他一个和小说主题毫不相干的问题,他真的受够了这种附庸风雅的蠢货。
岳父则自以为提出了一个精妙的问题连作者本人都回答不上,不是精妙是什么开始发表对这篇小说的见解,都是一些毫无意义的见解;比如,男主人公作为有钱人,不该去印度出差,他去过印度,整条街都是瘦骨嶙峋的穷人,根本没什么好出差的。
印度只是他随手写的一个地名,换成柏林巴黎也一样,没有任何影响。这个老家伙能不能闭嘴。周围看过来的人越来越多,他要不要谎称头疼,回客房睡一觉?可这个老东西还没有给他钱呢。他浑身上下只剩下五十美元,还能住两天酒店,两天后就只能睡大街或卖葡萄园了(但卖葡萄园仍需要老头点头同意)。要怎样才能让他既掏钱又闭嘴呢?
对了,多莉起床了吗?
伊万诺夫的眼皮狠狠地弹跳了一下。他低头看了一眼手表,十二点半,用午餐的时间。多莉总是午后起床,现在应该还在睡觉,可万一她早起了呢?
应该,应该……应该不会这么巧。他正处于人生中最窘迫和最羞耻的时刻,就被多莉撞见了。应该不会这么巧。要赶紧把这老头送走。
伊万诺夫在裤子上揩了揩手心的热汗,吞了一口唾液,刚要跟岳父说话;这时,他看到了酒店大楼梯上的多莉。
她神态慵困,睡眼惺忪,款款地走了下来。
她似乎很久没见太阳了,血色比之前更加稀薄,皮肤像温热的牛乳一般白皙;她穿着樱桃红的裙子,裙摆犹如烟雾一样轻盈朦胧,盖住了两条修长而轻灵的腿;可在某些特定的角度和光线下,仍能看见那绵延起伏的、令人心动的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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