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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穿著单薄,浑身上下做黑色装扮,紧身皮衣勒住她微褐的肌肤,膝盖以下不著片缕,立在寒风中却连眉头都不皱一下;满手铁鍊铁环恰和头骨相得益彰,男人真为她感到可怜,拖著这身重金属盛装到处跑铁定很累罢?
「你可真会跑,从皇城西郊逃到朱雀大街,又从大街上钻进西坊,客栈一家一家换,要不是我亲爱的贝洛丝眼尖,看你钻进了奉凰肆,又跟著人混进了云渡山,我还真追踪不到这儿。」
对男人的调侃报以冷笑,女子提到「亲爱的贝洛丝」时手望后一抚,一声低吼随之传出。凌巽冷汗浸体,他平生很少怕过什么,唯一弱点便是蓬莱山脚成群出没的野狗──光是狗还无甚稀奇,特别的是那大狗竟有三个头颅,凶恶眼神分作三面扫向在场二人,有时两个头目光对上,彼此便嘶咬示威一阵,只有女人的掌抚下时才能相安无事。
醉汉顽赖态度不改,笑著甩了甩手,将酒壶往地下一放,不经意地将凌巽挡在身后:
「好啦,反正追都追上了,拜托稍微跟我说明一下,你到底追著我干什么?我长得又不帅也没钱娶妻,你就是追我到天涯海角我也不会感动啊。」
「传言说你机变灵巧,奸诈狡猾,奖金猎人公会的情报里说你天生一副玲牙利齿,看来倒是不假……」
冷哼一声,醉汉的笑容让她浑身如被虫啮,女子城府倒是不深,喜怒全形于颜色:
「怪道东土人叫你『魔剑』,叫你魔舌还贴切些!」
「魔……剑?」
几乎是同时叫出声来,即使一连串变故唬得凌巽一愣一愣,剧来的讯息仍是令他反应不能,魔剑?那女人是这么称呼他的吗?
一双黑眸带笑瞅著前方,佣懒气质中略带无奈,醉汉对女子的指控竟不否认,唇角一勾,凌巽发觉自己双腿鼓栗起来:
「真是的,到底是谁擅自决定这种称号给在下?既缺乏品味又太过广泛,一点也没法代表我这个人,好歹也在魔剑前加几个字,比如『好酒、嗜睡、懒惰兼运气超差走路都会被雷打到之魔剑』,这样还比较有特色些。」
认真考虑起江湖称号的浮滥,醉汉竟当真支颐起来,把女子晾在一旁,笑容和怒容正面相对:
「否则用本名也很好啊,早不知几次报上名来了,那些捕快猎人总是不信,硬要污蔑在下报假名,十个人我就得编十个假名,光想便累死,谁做这等吃力事?以剑为傲,这多好记,虽然孤高了点,和我禀性不符,怎么也比魔剑有意思。」
凌巽听得微微一愕,曾听过传闻魔剑有个化名唤「剑傲」,但描述者多半不是重伤难愈,便是神志不清,料来情报也作不得准。如今听男人诉苦,遮莫这名字竟是真的?
「这么说来,姑娘是位奖金猎人?」自称剑傲的男人神色不改,只是调侃似地微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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